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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蓝天办督促集中供热单位按期淘汰燃煤锅炉 为蓝天“减负”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8-03-19 15:38

  为进一步加快燃煤锅炉淘汰进度,确保按时淘汰燃煤锅炉,近日,永宁县蓝天办向银川能源学院、宁夏农林科学院农作物研究所送达燃煤锅炉限期拆除通知,督促银川能源学院、宁夏农林科学院农作物研究、宁夏银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永宁分公司于2018年5月底前拆除现有燃煤锅炉。 

  今年1-3月,根据《关于深化2018年冬防期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通知》(银蓝天办〔2018〕3号)、《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冬防期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通知》(永党办发〔2018〕10号)要求,永宁县蓝天办继续实施大气防治攻坚行动,确保2018年12月31日前望远工业园区实现集中供热供蒸汽,工业园区内基本实现无燃煤锅炉(热电联产、调峰和应急保障锅炉除外),全面取消分散燃煤锅炉。 

  来源:永宁县环保局 何佳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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