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补证业务
时间: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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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补证业务
一、所需材料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注意事项
1、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逾期未审验的,应先办理审验再补证;
2、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3、办理补证业务时,距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不足九十日的,可以同时办理有效期满换证业务,申请人需前往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
4、申请时申请人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5、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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