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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护照审批办理流程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8-10-19 12:41

 

9-1普通护照审批办理流程

程序

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

办结时限

受理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审查

银川市出入境管理局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送达分管领导审批。

自窗口受理后第5个工作日完成

决定

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

 

2个工作日内制证。

自窗口受理后第7个工作日完成

送达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发 证

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备注

1、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2
、法定办理期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3
、受理和送达环节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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