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2022年第二批企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公示
时间:2022-05-18
来源: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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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并轨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发〔2014〕114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在本县企业事业单位固定务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2年以上,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永宁县住建局审查核实,宁夏安和医院有限公司为企业员工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经研究,暂分配给宁夏安和医院有限公司位于富原劳务小区6号楼二套公共租赁住房。
公示期为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5日。在此期间如认为被公示的对象不符合条件,可以采取写信、电话以及来访的方式向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办公室进行举报,举报电话:8019318,来信请寄: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办公室。
附件:永宁县2022年第二批企业公租房申请人员名单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办公室(代章)
2022年5月18日
永宁县2022年第二批企业公租房申请人员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家庭人口 | 年龄 | 保障人数 | 所属企业 |
1 | 田玉木 | 4 | 47 | 2 | 宁夏安和医院有限公司 |
2 | 杨晓兰 | 4 | 23 | 1 | 宁夏安和医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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