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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12-19 15:49

项目开展的意义:贯彻预防为主、保教结合的工作方针,为集体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

服务对象:全县所有托幼园所。

服务机构: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服务内容:

(一)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制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订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估制度。

(二)对新设立的托幼机构进行招生前的卫生评价工作,并出具卫生评价报告。

(三)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1次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或现场观摩活动。

(五)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对辖区内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内容包括一日生活安排、儿童膳食、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伤害预防、心理行为保健、健康教育、卫生保健资料管理等工作。

(七)对全县新入园的儿童及托幼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对辖区内承担托幼机构儿童健康检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关专业技术的指导和培训。

(八)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交流经验、学习卫生保健知识和技能。收集信息,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情况,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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