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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12-19 15:46

意义: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

服务对象:《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公民,以“出生 公证书”为合法有效证件。

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内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由永宁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和永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产科承担;医疗机构外出生医学证明办理、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由永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健部承担。

服务流程:

附1:医疗机构内《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1、凡在永宁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和永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产科出生的新生儿,在住院期间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包含产妇分娩信息登记卡、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产妇及丈夫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病房护士宣教,给新生儿起好名字(名字一旦开证不得更改),新生儿母亲将或将《出生证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上工整填写完整。

3、母亲不能来办理者,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内授权委托书填写完整,由受委托人来办理。

4、携带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上述表格,如母亲不能亲自办理,除携带上述证件,还需携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符合以上要求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附2:医疗机构外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流程

1、 到自治区指定鉴定部门做亲子鉴定(一家三口)

2、 到永宁县妇幼四楼补办出生证室领取《旁证证明》《亲子关系申明》表各一份(表格具体填法由工作人员告知)

3、 由接生人出示证明签字并按手印。

4、 由孩子母亲出示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签字并按手印。

5、父母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待原件审核后,按要求复印并留复印件)

6、办证当天孩子母亲无故必须到场。

7、符合以上要求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附3: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流程

1、 到孩子出生医疗机构调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

2、 凭《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到银川晚报或新消息报登报申明作废。

3、 由孩子母亲出示申请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申请签字并按手印。

4、 父母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待原件审核后,按要求复印并留复印件)(如果孩子已经入户,需提供孩子户口薄)

5、 办证当天孩子母亲无故必须到场。

6、 符合以上要求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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