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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社局:“三举措”扎实做好特殊人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工作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4-07-24 18:53

永宁县人社局:“三举措”扎实做好特殊人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工作

县人社局着力落实特殊人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惠民政策,以强责任、补短板、促进度为抓手,加强部门联动、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严格落实政策,对一二级残疾人、三四级智力精神视力残疾人、五保户和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特殊人群,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工作。

加大宣传 提高政策知晓率

为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县人社局通过印发宣传页、入户面对面宣传、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答、招聘会活动现场摆设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微信朋友圈转发政策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帮助群众解疑释惑,动员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参保,以实例宣传社保权益,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惠民成果“应享尽享”。上半年,县人社局先后到各乡镇(街道)开展了50余次政策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折页16000余份。

数据对比 做好台账动态管理

县人社局积极协调各乡镇(街道办)、残联、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县辖区内的重度残疾人、低保特困、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特殊人群进行摸底排查,建立特殊人群信息台账,根据相关部门反馈的特殊群体名单,定期进行核实比对,实时更新台账数据,确保特殊群体精准参保。截至6月底,新增监测对象74人。五保户待遇人员新增87人、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新增215人、城镇独生子女户新增1人、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两女户减少29人,一二级残疾人、三四级智力精神视力残疾人减少200人。

及时代缴 保证代缴资金到位

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对符合代缴及本人同意代缴的人员,及时做好参保信息录入工作,确保代缴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对于不同意代缴的人员,县人社局工作人员会及时电话沟通、上门讲解,为群众答疑解惑,算好社保收入账,鼓励、引导群众缴纳社保,有效降低群众办事成本,确保征缴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代缴完成后,县人社局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资金。上半年,为一二级残疾人、三四级智力精神视力残疾人开展代缴1520人,代缴资金19.76万元;为五保户待遇人员开展代缴103人,代缴资金1.34万元;为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开展代缴446人,代缴资金5.79万元;为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两女户开展代缴41人,代缴资金1.45万元;为城镇独生子女户开展代缴2人,代缴资金710元,代缴率达到100%。

下一步,县人社局将继续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工作,切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养老权益。同时,认真梳理核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困难群体参保、代缴和发放情况,严防困难群体脱保、断保情况发生,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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