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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统计报表分析报告 (工伤保险)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01-15 14:50



永宁县工伤保险2018年统计分析


2018年,在区社保局、市人社局和永宁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参保人数基本处于平稳状态,增减幅度不大现将永宁县工伤保险运行情况分析如下:

一、参保扩面情况

截至201812月底,我县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为1921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8600人的103.28%与上年相比参保人数增加了514人,增加了2.75%2017年同期参保人数为18696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4290人,比去年同期的3509人增加781.

二、基金征缴情况

我县工伤保险费由永宁县地税局代为征收,2018年征缴收入807万元,征缴率100%,缴费基数总额为107477万元,平均费率为0.44%,比去年同期的平均费率0.64%降低了0.2%,基金征缴收入较上年(2017年同期应征数为1111万元)减少了304万元;建筑业按工程项目参保缴费334万元,比去年同期的609万减少275万元;降低费率后参保人员受益25万元。

三、工伤保险待遇及支出情况

(一)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员情况。

2018年,我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79人,一至四级伤残待遇11人,五至六级伤残待遇0人,七至十级伤残待遇53人,因公死亡2人,供养亲属13人;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3人,伤残津贴132人次,生活护理费60人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2人,供养亲属159人次;

(二)工伤保险待遇支出结构

2018年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合计607万元,其中:工伤医疗费用支出119万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支出81万元,伤残待遇支出金额241万元,工亡待遇支出金额166万元。

(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支出情况

1.伤残待遇水平:

2018年,我县平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372392元,月人均伤残津贴为2361元,月人均生活护理费为2029元。

2.因工死亡待遇水平:

2018年,我县平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700120元,人均丧葬补助金为35152元,月人均供养亲属抚恤金为1155元。

3.工伤医疗待遇水平

2018年,我县工伤医疗待遇支出200万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1万,人均35240元;医疗费用支出119万元,其中门(急)诊费用11万元,占9.03%,住院费用107万元,占90.97%。全县门(急)诊64人次,门(急)诊次均费用1066元,全年因工伤住院56人次,全县次均住院费为19181元。住院伙食补助13410元,住院床日894天,人均住院为15天。

上年转入工伤保险待遇总人数为83人, 其中伤残津贴11人,生活护理费2人,供养亲属待遇13人,旧伤复发享受医疗费54人,其他3人。

我县2018年工伤保险摆脱了收不抵支的状况(收入807万元,支出607万元),原因是建筑业按工程项目参保缴费有334万元,如果单纯按工资总额核算缴费的473万元,仍然不能解决工伤保险支出的问题。我县基金收缴平均费率为0.44%,收入仍然较低,全年收支压力还是不小。

2018年我县无先行支付应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四、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部分企业资金不足,企业缺乏内在的参保动力,导致企业不主动参加工伤保险,加之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维权能力差,只要能按时发放工资,签不签劳动合同,上不上工伤保险都无所谓;征缴环节上存在着部分单位缴费不及时或拖欠保险费的情况,导致一部份参保患者的医疗待遇不能及时地予以支付而积压,从而影响基金的正常有效地运行;20132月起,工伤保险区级统筹县级开始经办,20112012年度发生工伤人员医疗期结束后,伤残鉴定集中在2013年以后陆续做出,造成费用大幅增长;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工伤保险待遇水平提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医疗待遇支出较大;伤残和工亡人数在不断上升;工伤保险费率降低后,基金征缴费率低;造成之前的收不抵支。从20132月截至2018年基金一直没有结余,虽然2017年工伤保险基金终于结余了496万元,2018年结余了200万,但我县仍要进一步加强征缴程序的执法,配合政策宣传,以促进工伤保险费征缴入库的平稳性、均衡性。



                                                      永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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