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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年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思路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9-12-19 16:20


2019年,永宁县社保局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区、市、社保局和县人社局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着力拓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全局推进社会保险“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经办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开创全县社会保险工作新局面。

第一部分:2019年工作总结

一、推进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

(一)参保扩面。截至11月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4777人、6913人27997人20641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37%102.02%100.53%、103.21%;城乡居民养老参保人数达到79494人,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的105.3%;深入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参保率达到100%。

(二)基金征缴。截至11月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总额(含清欠)分别达到24574.87万元、7290.93万元。

二、围绕“惠民生”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一)、减费降负。持续推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减税降费”工作。今年截至11月底,降费率和降缴费基数为参保企业、单位减负共计 1.60 亿元。其中: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上,降低单位缴费比例受益企业868户,受益金额 2003.02万元;降低缴费基数受益企业 541 户,受益金额 1415.98 万元。在失业保险上,降低缴费比例受益单位912 户,受益金额1543.01万元;降低缴费基数受益单位598 户,受益金额64.91万元。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上,参保单位106户,缴费人数2355人 ,降低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减轻财政负担  696.26万元。在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上,最低缴费金额由9406元下调到7447元,人均降低1959元,降幅达21%,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受益4571人,受益金额895.46万元。在工伤保险上,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受益单位1025户,为参保单位减负107万元。

(二)着力推进社保经办转型升级。持续推广“掌上12333”手机APP、网上人社系统、自助服务一体机、微信、微博“六位一体”公共服务平台的应用,积极开展社保大数据与“互联网+”技术认证社保待遇领取资格工作。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实施

根据人社部《关于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78号)精神和人社部养老保险司2018年12月7日关于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视频会议部署,要求2018年底前各地启用新办法计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基本养老保险金要足额按时发放到位。我局迅速启动新办法计发重算清算工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退休人员共539人,截止目前,已按新办法计发养老待遇人员524人,未按新办法计发养老待遇人员15人,其原因是做实职业年金未到账。2019年一月以后退休人员全部按系统老办法计发待遇。

截至11月底,县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127家,参保总人数6913人,其中在职职工4558人,退休人员2355人。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县财政局移交至社保局进行发放,现已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

四、深入推进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

严格执行“先保后征”审核机制,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推进被征地农民参保实现新增长。截至目前,已办理21083名被征地农民的参保,参保率达到100%,累计筹集资金111914.69万元(其中个人缴费累计45358.72万元,财政配比资金66483.07万元),为6576名到达退休年龄人员计发了养老待遇,人均领待1190元(不含取暖费、民族团结奖),累计支付资金43236.45万元。

五、助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人员尽保

一是做好基础数据核查,登记工作。对照自治区下发的数据,县社保局协调县扶贫办及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及时开展人口身份信息核查工作,摸清建档立卡户底数,及时剔除纠正错误信息。

截至11月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656人,参保率100%,其中未脱贫人员参加养老保险401人,参保率100%。

六、落实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

根据区人社厅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14983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了调整,人均月增资138元,调整后全县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达1857.85元;对符合条件的2344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了调整,人均月增资200元,调整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达 4461.64元;对符合条件的18994名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进行了调整,人均月增资5元,调整后全县城乡居民月均养老金达253.98元。调增养老金均已发放到位。

七、加强基金风险管理,健全反欺诈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推动建立健全反欺诈联合工作机制。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对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查漏补缺,落实整改。落实舆情跟踪分析和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推进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强化内控管理。落实基金监督6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机制。实施养老保险待遇集中统一发放模式,制定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定期梳理内控工作,出具内控工作报告,加强基金收支平衡管理,控制好基金支出渠道,高度重视基金预决算管理,严格执行基金管理规定。

三是采取书面稽查与实地稽查结合、投诉举报与重点稽查结合等形式,做好扩面征缴,开展清欠活动。对疑似死亡人员进行死亡稽核,通过资格认证、调查走访等形式,认真核实养老金领取资格;对已上报的死亡人员通过入户询问、周围群众访问、到坟地实地察看等渠道核对真实死亡日期,严防冒领、骗取社保基金等违规行为截至11月底,书面稽核289户,涉及人数8432人,实地稽核24户,涉及人数3272人。

八、强化基础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县社保局制发社保25.4万张,按照“一卡通用、一卡多用”的要求,社保卡的发卡已基本实现全覆盖。社保卡在社会保险领域应用效果显著,一是已全部开通了电子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金融支付等6项基本功能。二是城乡居民到龄人员和新退休职工使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工作顺利推进,截至11月底,全县已有16007名龄城乡居民、223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采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

全面推进电子社保卡发放及环境改造工作,截至目前永宁县共有90家定点药店及20家定点医疗机构,两定机构均已完成社保卡环境改造,完成率100%。

第二部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单位及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意识淡薄。

一是一些单位应保不保,瞒报用工人数和缴费基数,特别是民营、私营企业这类现象比较严重;二是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只注重企业自身发展,不重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选择性参保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社保经办队伍整体水平有待加强

我局承担着全县社保工作,内设9个科室,服务对象约23万人,核定领导职数2名,现有领导职数2名,核定编制17个。我局现有的一名局长分管党务工作及办公室,一名副局长分管养老保险业务及财务工作,工作量过大。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社保经办人员人均服务对象不超过4500人,而社保局现人均服务对象达到16000余人,造成工作人员超负荷工作,编制数严重不足。

三、上下级部门间缺乏沟通

区上调整政策时,经办机构没有收到文件或经过培训,系统已经调整完毕,给经办机构造成工作不便。

四、被征地养老保险因财政补贴不到位出现两方面突出问题。一是2014年4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启动至今,2019年全年社保缴费系统已缴费人员18093人,但财政补贴不到位导致其中一部分到龄参保人员既中断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又无法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造成这一部分参保人员连连上访。二是2018年停办了被征地养老保险工作,部分满足条件的参保人员也先后上访,给农村的稳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第三部分:2020年工作思路

一、着力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一)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详细制订征缴、发放等规章制度,确保机构的正常运行。加强基金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基金收支两条线。强化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机制,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统一发放时间,统一调资比例,统一银行发放,保障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全力提高我县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建立被征地农民“先保后征”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养老保险费用不落实不得批准征地”的规定,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部门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县人社局、国土局、财政局等建立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共同推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二、强化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管理

(一)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内控运行情况评价体系,实现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进一步规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流程,完善预算管理办法,加强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提高预算约束能力。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力度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全面推行个人缴费基数单位公示制度。以行业单位和欠费大户为重点,同时加强对全县企业的稽核工作,着力解决企业单位少报、漏报和瞒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的问题。加大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力度,逐步普及视频认证,做好反欺诈冒领工作的同时最大程度的方便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加强对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稽核

三、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

(一)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实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为契机,进一步摸清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应覆盖人数,明确扩面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商贸、饮食、住宿等私营企业为主,以非公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工伤保险以建筑企业农民工、事业单位职工为重点。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督促检查、经费保障等制度,按月分析扩面工作形势,确保各项扩面任务如期完成。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宣传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使社保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做到应保尽保。

(二)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认真贯彻《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及缴费基数公示制,认真查处各种拒缴、少缴社会保险的行为。进一步整合经办资源,积极推动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不断完善征缴工作奖励机制,加强征缴计划执行情况分析,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四、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时兑现

强化资金调度,巩固发放成果,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审核,重视基金收支运行分析,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时、合规支付,做到当期无拖欠。精心组织实施好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的调整工作,确保政策兑现,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五、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基础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险的档案管理工作。把档案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提高全体职工的档案意识。在资金、人员、时间上给予全力保障,使档案管理工作朝着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达到“跟踪一生、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要求,以发挥档案工作在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二)加强社会保险统计和数据整理工作。严格执行统计、会计报表制度,规范统计数据提取流程,努力实现数据库和统计报表制度的一致性。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分析,确保各项社会保险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做好统计报表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进一步规范养老保险数据整理和联网数据上报工作,确保数据质量,做到按时上报。

六、切实提高社会保险经办能力

适时举办财会、统计、稽核人员、业务人员综合业务培训班,提高其业务知识水平和经办能力。以优化业务流程、实施规范管理,提供优质便捷服务为目标,促进窗口单位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执行力。

七、强化廉政建设,规避经办管理风险

坚决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坚持完善对社会保险政策性法律法规及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学习计划,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坚持反腐倡廉建设和经办管理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提高各干部职工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经办队伍的工作执行力和公信力。

 

                                              永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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