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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资格年度审核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8-10-16 11:14

  为加强永宁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待遇资格管理,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利,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我局将开始门诊大病待遇资格年度审核工作(每年一次),请永宁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患者于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就近前往已签约的门诊大病协议医疗机构医保办公室,进行门诊大病待遇资格年度审核,未经年度审核的,从2019年1月1日起暂停门诊大病待遇资格。

  

  永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10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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