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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18-05-31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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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内容
1 事项编码 640000000000-010065123-QT-611030-001-04
2 基本编码 QT-611030-001-04
3 实施编码 640000000000-010065123
4 事项名称(主项) 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核定
5 事项名称(子项) 参保登记
6 事项名称(办理项) 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7 事项类型 其他类别
8 事项派发方式 三级四同事项
9 行使层级形式 市、县两级行使
10 设定依据 【规范性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 
一、完善符合建筑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参保政策,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11 公共服务事项分类  
12 服务对象 法人
13 法人类别 企业法人
14 服务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15 生命周期、经营活动分类 办理社保,
16 特定对象分类 综合其他,
17 行使层级 县级
18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实施
19 是否在乡镇(街道)受理
20 乡镇(街道)受理权限来源  
21 权限划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22 行使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23 实施机构 永宁县社保局
24 责任处(科室) 社会保险征缴科
25 数量限制
26 受理条件 自治区境内从事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对用工难以相对固定的职工按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27 是否收费
28 收费标准  
29 收费依据  
30 办件类型 承诺件
31 法定办结期限 20个工作日
32 承诺办结期限 即办
33 特殊环节
34 中介服务
35 是否是上报、转报事项
36 上报、转报部门  
37 联办机构
38 通办范围 未实现通办
39 办理结果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核定表
40 办理结果有效期
41 年检年审
42 网上支付
43 材料收取方式 现场收取,快递收取,
44 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45 是否是特殊事项
46 特殊事项类别  
47 是否进驻实体大厅 进驻
48 不进驻理由  
49 进驻形式  
50 委托授权类型 审批决定权
51 预约办理
52 办理形式 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53 是否必须见面
54 必须见面理由  
55 网上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56 不见面审批次数 不见面审批
57 不见面审批实现路径 快递方式
58 网上申请跑动次数 0次
59 窗口申请跑动次数 1次
60 业务办理系统 行政审批和公共便民服务系统及专业系统
61 专业系统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
62 专业系统等级 省级
63 专业系统链接 http//10.15.4.190:7005/eapdomain/j_unieap_security_check.do
64 专业系统对接与信息共享 未联通二次录入
65 办理公示
66 办理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宁丰街与永康路交叉处,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社保局社会保险征缴窗口,406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宁丰街迎宾大道口公交站点上/下车。
67 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到12:00;下午14:00到17:00;周六、周天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68 咨询电话 0951-8019597
69 监督电话 0951-8020476-0951-8020090
70 常见问题
71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永宁县政务服务网、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社保局社会保险征缴窗口电话、掌上政务手机APP客户端、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社保局社会保险征缴窗口现场等方式查询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进程。
72 权力救济渠道 如对许可(审批)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永宁县人民政府或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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