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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信访工作“最多访一次”实施方案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0-04-08 15:34

为切实做好永宁县人社系统信访工作,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要点>的通知》(宁人社办函〔2020〕12号)文件要求,结合人社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和批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以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意见》为抓手,结合自治区人社厅下发的《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要点》及自治区信访局下发的《关于做好信访事项办理提速提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最多访一次”信访工作,为信访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信访局办公室印发<国家信访局关于让群众“最多访一次”的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所称“最多访一次”,是指国家信访局对登记的全系统初次申诉求决、意见建议类信访事项(不含匿名),实行首办负责制,马上办、简易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有权处理机关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访累”。人社局在“最多访一次”信访工作中,要以“速办高质”为工作要求。既要做到快速查办案件,又要保证案件办里的高质量,经得起“回访”检验。案件办结要做到“三到位一处理”,即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最终达到信访群众最多访一次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分工明确,责任清楚。

按照信访件反映内容,对照人社局局机关各科室及社保中心、就创中心、劳监执法局职责范畴,明确信访件办理责任部门,由其承担具体办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所办信访件第一责任人,要做好信访件办理安排和初审工作,对所办理的案件要全程跟踪、及时督办、一盯到底。

(二)案件流转、限期办理。

案件流转:人社局信访室设在劳动关系信访室。在接收到县信访局、市人社局转办、交办、督办的信访件后,由劳动关系信访室负责将信访件流转到具体承办部门进行办理。各部门要指定专人为信访工作联系人,做好对接工作,在案件办结后,及时向劳动关系信访室报送要求的相关材料。由劳动关系信访室对接局办公室签发红头文件,在信访系统中按期进行结案录入。

限期办理:“最多访一次”信访件办理中人社局坚持以易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为原则,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易于解决的事项,最长不超过8个工作日办结;对时效性强的事项,即时办结。对非即时办结信访件,劳动关系信访室在收到信访案件后,要在1个工作日内在信访系统中完成案件接收、退回及流转工作。具体承办的部门在接收到劳动关系信访室流转的信访件后,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工作,并向劳动关系室报送相关要求材料,同时负责将信访事项办理过程和结果实时告知信访人。

(三)严格审核、严肃监察。

在“最多访一次”信访件办理工作中,承办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调查,做好协调化解工作。对结案后形成的案件报送文书必需要经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最后经局领导审核、签字方可出文、报送。对履职不到位、办案敷衍、不能按期办理等不良行为,局监察室将启动监察机制,严肃追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人社局全体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国家信访局推行的“最多访一次”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落实好“最多访一次”信访工作每一个环节,保质保量完成“最多访一次”工作任务。各部门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确定具体案件办理责任人,有序开展办理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突出主办力量。

对情况复杂、涉及多个单位、科室的信访件,以承办部门为主办单位,要有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主动协调涉及的单位、科室共同配合办理,全力推进“最多访一次”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化解过程中发现疑难问题,要及时分析并提出工作建议提交局领导研究,确保群众反映信访事项得到快速、有效化解。

 

                                                              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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