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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1-03-31 10:20

考试中心、教研室、基教室、各中学:

为做好2021年永宁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6〕33号),教育厅、银川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

各中学要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报名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好资格审查、照顾政策审查、报名、采集照片、公示等工作,确保报名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保证所有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员初中毕业生提前离校或不参加中考。加大中职、中专院校报考和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

二、严格资格审核

各中学不得接收往届和非本校学籍应届毕业生报名。规范证明出具手续,健全出证岗位责任制,严格出证管理。严禁为学生非正常迁移学籍、空挂学籍、伪造学籍出具虚假就读证明,严格落实“一生一籍、籍随人走、人籍合一”。

加强报名资格审查,严格审核非宁夏户籍学生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摸清非宁夏户籍学生底数,加强中高考政策宣传,通过签署政策知晓书等形式,确保学生和家长熟知宁夏高考报名政策。

三、加强信息管理

各中学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对学生、班主任进行宣传和培训,使其能及时、全面、准确理解报名流程、报名条件、照顾政策申报条件,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完整、准确。加强考生报名信息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漏考生报名信息。凡违反规定对外泄漏考生报名信息,将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责任。

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要求,考生名单(除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名单及项目要进行班级和校级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最大范围地接受监督。

四、加强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根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学籍和实际就读监管实施方案。在中考报名前开展学籍核查和实际就读情况核查。加强对区域内学籍管理、学生实际就读情况等的监督检查,督促初中学校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重点发现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的现象。

按照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初三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确因户口迁移或回原籍参加中考,应在初三第一学期开学后的前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学籍管理部门在开学1月内集中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各中学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学籍管理,落实实际就读,做到籍随人走。要切实落实校长教育教学管理的主体责任,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对于空挂学籍、学籍造假、提供虚假就读证明等违规行为,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加分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宁教基〔2018〕105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0部门关于印发《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宁退役军人发〔2020〕106号)执行。

(一)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以及符合条件的因公伤残公安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烈士子女,中考总成绩加10分。

(二)现役军人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立二等功或2次三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中考总成绩加8分。

(三)少数民族、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残疾人、现役军人驻一般地区部队子女,中考总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加分政策,选其最高一项加分条件计入中考总成绩,各加分条件之间不叠加不累计。

六、报名

考生户籍在宁夏,具有永宁县初中学籍并实际就读,允许参加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考生户籍不在宁夏,但监护人在宁夏就业并居住,考生在永宁注册学籍实际就读或学籍转入永宁并实际就读签署高考报名政策知晓书,允许参加永宁县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不符合以上条件,可以在永宁县参加中考,允许报考中职校或考试结束后由考试中心开具成绩证明考生自行回户籍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联系学校录取就读三沙源上游学校永宁户籍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可在永宁县参加考试录取。

八年级学生参加地理、生物科目全区统一考试,报名考试时间与中考同期进行。每科30分,以最高一科成绩计入2022年中考总分。未计入中考的另一科目成绩以ABCDE等级制呈现,其中不合格等次比例不超过3%。

2020年因休学等未能参加区内地理、生物科目笔试和生物科目实验操作考试的九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2021年八年级中考相应科目考试,考试成绩计入2021年中考总分。区内转学的学生须持原就读学校所在县(区)级以上考试中心出具的成绩证明,并在转入学校所在地县(区)级考试中心进行成绩登记。区外转入学生须重新参加宁夏地理、生物科目笔试和生物科目实验操作考试。

报名时间为4月59日,逾期不再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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