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县直中小学:
为落实《永宁县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复验,进一步推进学校依法治校,规范学校管理行为;促进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引导学校创新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立足内涵发展,着力特色建设;激励学校争先进位,努力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对全县中小学2017年党团工会、学校安全综合治理、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教学设备管理使用(教育信息化工作)、人事财务管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生资助、完成局安排常规工作及临时性工作等进行综合考评。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综合考评工作目的
一是通过考评,进一步强化“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发展好每一位教师”的理念,突出抓好“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继续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
二是通过考评,指导中小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学校管理,实现依法管理、自主管理和创新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是通过考评,引导社会全面、正确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积极支持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二、考评原则
1、实事求是。在考评中,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既注重全面工作,又突出工作质量;
2、客观公正。考评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3、注重过程。平时工作、日常随机检查与综合考核相结合;
4、强化激励。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考评内容、考评标准及负责人
(一)党团工会工作(党务工作考评细则标准修订—刘春芳负责;团队工作考评细则标准修订—马涛负责;工会工作考评细则标准修订—鲁丽芳负责)
(二)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依据银川市中小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执行)
(三)学校教育教学教研工作(考评细则标准修订—张学民负责)。
(四)教学设备管理使用工作、教育信息化工作(考评细则标准修订—哈晓飞负责)。
(五)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工作(财务管理考评细则标准修订—苏建宁负责;人事管理考评细则标准修订—南郁负责)
(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考评细则标准修订—严天贵负责)
(七)学生资助工作(考评细则标准修订——邓豹负责)。
四、各项考评分值(总计1100分)
(一)党团工会工作150分。(党务工作三项110分,团队工作20分,工会20分)
(二)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100分(由综治办考核赋分)。
(三)学校教育教学教研工作500分。
(四)教学设备管理使用工作100分。
(五)财务管理40分、人事管理40分。
(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100分。(小学已由督导室考核完成)
(七)学生资助工作考核评价70分。(已由资助中心考核完成)
五、考评结果运用
(一)2017年中小学考评总分值为1100分。考评等级分四个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学区考评成绩以学区所辖小学考评平均成绩计算(闽宁学区自选2所,抽查2所;李俊学区自选1所,抽查1所;望洪学区2所;胜利学区自选1所,抽查1所;望远学区自选1所,抽查1所。自选学校必须在考评前一天将选定学校告知考评组长,抽查学校在考评当天确定)。
考评结果作为中学校长、书记、学区主任(双肩挑领导)绩效工资发放依据之一及公务员考核评优评先依据,同时作为单位评优评先依据。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1、有违规办学行为,被投诉或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有群体性上访事件。
2、师生中有违法犯罪行为(立案),或虽然未立案,但在群众中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3、有三类事故发生(安全责任、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
(三)教育局根据学校工作考评成绩,对成绩优异的学校、学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评成绩“不合格”的学校、学区予以通报批评。
六、考评形式及程序
1、考评组听取县直学校、学区2017年工作书面汇报。(时间10分钟,书面材料中学组上交何铁壁副主任,小学组上交陈涛主任,同时上报电子版文稿(cht200123@163.com),不上交的单位扣20分)
2、考评组实地查看、查阅有关资料、听课、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以实证性过程资料为主。(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以学年度进行考评,本次考评相关资料从2017年9月1日至考评日)
3、民主测评中小学领导(教职工数超过100人,选取50人测评;31—99人选取30人测评;不足30人全员测评)。中学进行校长、书记、副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民主测评;小学进行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测评;学区进行学区主任、书记、普教专干、成教专干、报账员测评。
4、问卷调查。初中抽取七至九年级学生60人(每年级20人)、小学抽取三至六年级学生80人(每年级20人,不足100人,共抽取30人),进行问卷调查。
5、考评组反馈考评情况。中学以学校进行反馈,小学以学区进行反馈(每个学区所有小学校委会成员参加)。
6、考评组听取学校、学区领导对考评的意见。
7、考评组进行综合评议。
8、通报考核结果。
9、进行表彰奖励。
七、日程安排(2017年12月22日至2018年1月5日,如有变动临时通知)
序号 |
时间 |
考核单位 |
|
序号 |
时间 |
考核单位 |
|
中 学 组 |
小 学 组 |
||||||
1 |
12月22日 |
望远中学 |
1 |
12月22日 |
上午 |
县镇三小 |
|
下午 |
纳家户 |
||||||
2 |
12月25日 |
永宁三中 |
2 |
12月25日 |
全天 |
胜利学区 |
|
3 |
12月26日 |
蓝山学校 |
3 |
12月26日 |
上午 |
县镇一小 |
|
下午 |
县镇二小 |
||||||
4 |
12月27日 |
闽宁中学 |
4 |
12月27日 |
全天 |
望远学区 |
|
5 |
12月28日 |
永宁中学 |
5 |
12月28日 |
全天 |
李俊学区 |
|
6 |
1月2日 |
永宁二中 |
6 |
1月2日 |
全天 |
闽宁学区 |
|
7 |
1月3日 |
闽宁二中 |
7 |
1月3日 |
全天 |
闽宁学区 |
|
8 |
1月4日 |
永宁四中 |
8 |
1月4日 |
全天 |
望洪学区 |
|
9 |
1月5日 |
职教中心 |
9 |
1月5日 |
上午 |
三沙源小学 |
八、组织与分工
1、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马立云
副组长:严天贵 刘春芳 吕乐春 武光宁 刘晓磊 马淑琴
张学民
成 员:朱东宁 秦晓旭 何铁壁 邓 豹 陈 涛 杨兆军
鲁丽芳 马 涛 南 郁 苏建宁
2、具体分工
(1)中学组
组 长:严天贵 吕乐春 刘晓磊
成 员:郎志强 负责党务工作
各中学教研员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教研工作考评
王 冬 负责考评义教均衡发展工作
王 辉 负责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鲁丽芳 负责共青团、工会工作
朱永利 负责人事、财务管理工作
章 勇
杨兆军 负责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徐娟娟 负责教学设备管理使用工作
李建宁 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考评已完成)
汇 总:孟月玲
(2)小学组
组 长:刘春芳 武光宁 张学民 陈 涛
成 员:李彦军 负责党务工作
各小学教研员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教研工作
杨芳丽 负责考评义教均衡发展工作(考评已完成)
解怀福 负责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马 涛 负责少队、工会工作
王向东 负责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李洪涛 负责人事、财务管理工作
李 喆
哈晓飞 负责教学设备管理使用工作
李新伟 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考评已完成)
汇 总:刘月凯
(3)督查组:马立云 马淑琴
负责对各考核组及被考核成员单位进行全面督查。
九、要求及说明
1、各学区、县直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考评工作,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完成汇报总结、准备档案资料。
2、本次考评成绩将作为各单位领导年终绩效工资发放考核的一部分,计入单位年终考评总成绩。
3、各单位考评以当天考核查阅资料为准,过后提交资料不计入考核。
4、考评组必须公正、公平考核,午餐一律从简不得饮酒。考评组成员考评期间必须按时参加,不得中途换人。
附件: 1、永宁县教育局2017年学校党务工作考评细则;
2、永宁县教育局2017年学校共青团工作考评细则;
3、永宁县教育局2017年学校少队工作考评细则;
4、永宁县教育局2017年学校工会工作考评细则;
5、永宁县教育局2017年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考评细则;
6、永宁县教育局2017年学校教育教学教研工作考评细则;
7、永宁县教育局2017年学校教学设备管理使用、教育信息化工作考评细则;
8、永宁县教育局2017年学校人事、财务管理工作考评细则;
9、永宁县教育局2017年学校义教均衡工作考评细则;
10、永宁县教育局2017年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备注:附件1—10考评细则请到教育局OA办公群下载。
永宁县教育局
2017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